“先私了、后公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时间:2019/12/9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胡剑雄
  保险车辆被撞受损,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无可厚非,但祁某耍小聪明,先以“私了”的办法向肇事者索赔,然后隐瞒实情以“造假”手段向保险公司理赔“公了”。“把戏”戳穿后,祁某因涉嫌诈骗,被浙江海盐警方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
  
  去年12月23日晚上,祁某报警称自己的车停在路边被撞,肇事车辆逃逸。祁某向警方报警的同时,还联系了保险公司。祁某对交警说,自己的车停在路边有好几天,当晚要用车时发现车尾被撞了一个洞,而且后保险杠也受损。
  
  经过现场勘查,交警发现车的引擎盖有余温,说明车辆刚使用不久。通过路面监控调查,该车的碰撞损坏早就存在,证明祁某在说谎,因此交警没有出具被撞损失认定书。
  
  祁某多次找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经理赔员定损,他收到了1.35万元的保险赔偿,然后修理了车辆。
  
  车辆被撞保险理赔并修好了车,祁某以为这是完美的结局。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后来警方找到了他,对他进行了传讯。
  
  今年10月11日,保险公司接到一个电话,举报祁某骗取保险金。结合当初交警的调查和没有给车出具车辆被撞损失认定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怀疑祁某存在骗赔行为,于当天向海盐县公安局报案。
  
  警方立案后,办案民警走访事故处理交警,调查车被撞的具体情况,并调取了执法记录仪的现场勘查视频,证实祁某的车早就被撞,当时报警被撞是假。为何车辆早就撞了没有及时报警,却事后在非现场报警和向保险公司理赔?
  
  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祁某信誓旦旦称车辆就是停在路边被撞的。几经周折,办案民警找到了举报人,经调查,得知祁某的车辆于去年12月15日晚上被颜某的小货车撞了。双方当时通过私下协商,颜某赔给祁某4500元。事后,祁某又假报警骗取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款。
  
  车辆一次被撞,两次得到赔偿,祁某涉嫌骗赔。2019年10月20日,海盐警方依法传唤祁某。
  
  在讯问中,祁某称自己确实是骗赔了,但这都是被颜某害的。难道祁某骗赔还有同伙?面对民警的疑问,祁某交代了骗赔的起因。
  
  祁某供认,去年12月15日晚上,他因事驾车路过澉浦镇澉东村,看到路边有一家餐馆,就靠边停车买夜宵。刚走出不远,便听到了车辆被撞的声音。
  
  回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车被一辆小货车倒车撞上了,后备厢被撞坏。祁某掏出手机正要报警,小货车驾驶员颜某让他不要报警,双方私下协商解决。颜某通过支付宝转给祁某4500元赔偿金,两人还互留了联系电话。
  
  第二天,颜某打电话给祁某,表示自掏腰包赔钱不划算,提议两人去假造两车相撞的现场,然后报警由保险公司赔偿,祁某拒绝了这个提议。
  
  后来祁某打听到,被撞坏的自家车去4S店修理费要2万多,在其他修理厂修也要1万余元。显然,颜某赔偿的4500元钱还不够修车,祁某心生一计:利用自家车被颜某倒车碰撞的损伤,在其他地方再次谎报车辆被撞事故,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样修车的钱就不用自己出了。
  
  祁某于是谎报警情,得到保险公司理赔款1.35万元,随后将受损车辆送到汽修厂修理。巧合的是颜某的小货车发生小故障,也去祁某修车的同一家汽修厂修理。看到在修理祁某的车辆,颜某随口问了一句:“这辆车被撞这么久怎么还没修好?”修车师傅回答,该车保险理赔款刚拿到,所以才开始修理。
  
  祁某修车花了1.35万元,颜某认为祁某保险理赔款已足够,于是多次向祁某讨要赔付的4500元。祁某觉得要是把车送到4S店去修,修理费要2万多元,保险公司加上颜某的赔偿金还不足2万元,那么,这钱是自己应得,因此被祁某拒绝。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以为骗赔天衣无缝的祁某最后还是被警方识穿。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不久,祁某将被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人保财险浙江海盐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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