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

时间:2011/3/7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新疆保监局
新保监办发〔2011〕15号
 
 
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各保险行业协会: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全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推动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并从单一行业、领域蔓延到多行业、多领域,成为较为典型的经济犯罪形态。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及时总结近年来各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成果,系统规划和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用以指导今后五年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
 
  2010年11月,中国保监会转发了《纲要》,并对保险业贯彻落实《纲要》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保监会的有关要求,新疆保监局制定了《新疆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1-2015年)》,现将该《纲要》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保监会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统一到维护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战略上来,高度重视并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司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宣传教育作为防范、预警、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检查督导。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做好《纲要》和主要宣传参照内容的宣传。要通过座谈会、论坛、讲座、征文、演讲、展览、知识竞赛、文艺表演、广场活动等传统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手机报、公交电视、移动通信等新型传媒平台,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新疆保监局要加强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重点包括机制建立、组织领导、工作落实、宣传教育效果等。
 
  三、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完善。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难点、热点问题,加强非法集资活动形势分析研判,增强宣传教育工作前瞻性和灵活性。要加强信息交流,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创办宣传工作刊物,开展宣传成果和产品创新评比等方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典型带动,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要建立信息监测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宣传教育工作动态,做好年度总结报告。
 
  请各单位将贯彻落实《新疆保险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1-2015年)》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新疆保监局。
 
  联系人:董萍    0991-3333506
      王新义  0991-3333907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新疆保险业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宣传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效开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目标
 
  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树立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观念,培养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不断扩大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氛围;推动保险监管机关和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有效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保护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保险监管机关和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对本单位(系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围绕重点案件、重点公司、重点地区,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正确引导,严守纪律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遵守宣传纪律,坚持正面宣传,按照有利于教育群众、有利于案件处置、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加强法制教育和风险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工作机制
 
  统筹安排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系统)实际,制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落实,推动建立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要按照保险监管的要求,配合保险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相互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新闻宣传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当地党委政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将普及法律常识和经济金融知识作为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使广大群众增强学法、知法、用法的意识,提高自觉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及组织媒体记者采访等形式,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特别是对非法集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有效引导境内外舆论,为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配合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确保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宣传口径,维护保险行业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三)强化行业宣传
 
  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要从经营管理的实际出发,结合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纳入本单位(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活动。要加强宣传和咨询服务,促进社会公众对各行业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增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保险监管机关要增强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统一宣传口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保证宣传工作及时有效。
 
  (四)加强社会宣传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宣传教育工作要走群众路线,宣传内容要形象具体,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要采取深入浅出、鲜活生动的宣传方式,动员、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高广大群众抵制非法集资的自觉性和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的主动性。
 
  针对不同区域和社会群体,要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向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地区和敏感人群发放宣传手册;在各类媒体增加广告时段和版面,集中式投放公益广告;通过在公共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口号,手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进行风险提示。每年要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宣传成果。
 
  (五)加强警示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法”,运用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片、案例汇编等宣传资料,深刻剖析犯罪分子投机心理,揭露犯罪伎俩,全方位、多角度地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
 
  (六)加强广告发布管理
 
  加强广告的发布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传播,净化媒体环境。增强广告发布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识别和审查能力,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商业广告的发布,及时停止相关违法广告的发布。
 
  要配合广告监管部门开展监测、公告、案件查处等工作。
 
  (七)注重网络引导
 
  充分发挥和利用互联网广泛、快速、互动性强的优势,做好网上宣传教育工作,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融资风险意识。要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信息,及时发现利用网络进行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封堵、删除有关网站和有害信息。
 
  (八)创新方式方法
 
  结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和新方法。要重视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出更多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级各类普法教育平台,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要为基层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互动式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要经常性开展网络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为社会公众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多种渠道和载体。
 
  (九)做实教育培训
 
  把提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作为宣传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工作日程,采取聘请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从理论到实践进行系统培训,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的政策解读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增强工作人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业务操作能力,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主题词:  法治  保险  非法集资  宣传  通知
内发:法制处。
编录:王玉                               校对:王新义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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