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为农业保险建言献策推动立法进程加大补贴力度

时间:2011/3/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雪艳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加大“三农”投入,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并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要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代表委员也从推动农业保险立法进程、建立全国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加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力度等多个角度,积极为农业保险进一步扩大民生保障力度建言献策。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5年,5年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较快,是我国发展最快的险种之一。特别在近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农业保险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5年间累计为6400万受灾农户支付赔款307亿元,有力稳定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表示,建议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规范发展,支持国家管理好通胀预期。他建议,加快推动农业保险的立法进程。尽快颁布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使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颁布农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业保险在国家农业保护支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参与主体、受益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政府在开展农业保险中应承担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系统稳定的制度安排。

  任建国表示,我国农业保险需求巨大,业务不断拓展,应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营主体。积极探索发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探索由政府成立非营利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国家巨灾保险基金,构建商业再保险和国家再保险相结合的、多层级的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来自农村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仁义村村委会主任钟明照建议,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推向深入的时候,建立全国性、全方位的农业保险机构,并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为我国农业生产提供保障。

  钟明照表示,农业生产虽然容易受自然灾害影响,但总体上说,全国统一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还是较低的。首先,建立全国性的农险公司,实行全国利益一盘棋,基本上可以解决区域性自然灾害造成的局部损失的补偿。其次,实行财政政策的倾斜,把中央对农业的分散补贴集中大部分支持农业保险。再次,建立健全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使农业保险步入依法办事、以法保障的轨道。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谢京建议,中央应尽快着手解决制约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着力扶持农业保险发展。目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产值的比重很小,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相对有限。由于农业保险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特点,市场不能有效进入,难以充分激发和满足需求,经营主体也存在着巨大的商业风险。

  据了解,在农业保险试点方面,海南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海南成为全国首批农业保险试点省份。当年7月,海南省政府颁布了《200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和《关于建立海南省农业保险体系的意见》,对海南省农业保险体系建设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划和指导,自上而下地推动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目前,海南省农业保险试点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海洋渔业,既有大宗农副产品、特色农业产品保险,也有农业财产保险和渔民人身保险。险种也已从2007年试点之初的7个增加到2008年的10个,范围从最初的16个市县扩大到全省各市县和农垦系统,大大加强了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

  谢京建议,大力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不断提升补贴比例,努力拓展补贴品种种类,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主体自筹资金为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以及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导、商业性农业保险为补充的农业保险体系。同时,尽快制定相关法规,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国家支持农业保险的方式及承担的权责,强化国家对于农业保险的主导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吴焰表示,从2007年以来,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的成绩非常显著,它对我们整个国家农业生产保障能力的条件都有了极大的促进和改善。同时,农民对生产性消费的保障能力也有所提高,但是,对农业保险的重视还需进一步加强。

  吴焰表示,2007年以来,国务院推动的对农产品等进行直接和差额补贴都是必要的,还应该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因为中央财政用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上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对农民的保障能力都会乘数效应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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