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例医保诈骗案宣判

时间:2011/3/24     来源:江南时报     作者:王子平
  为减轻恶性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苏州市专门设立了“门诊特定项目”,由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统筹支付配用药品金额的81%~85.5%,用于治疗被确认的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所配药品。然而,蔡某、程某等11名不法分子组成刷卡、付费、取药、销赃等“一条龙”诈骗团伙,把社会福利项目当成了“摇钱树”,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41万余元。近日,该11名不法分子分别被以诈骗罪判刑。

  为致富 猛骗福利钱

  48岁的蔡某是江苏宝应人,原本在苏州市平江路马路边摆地摊。一心想发财致富的他看到别人从事收药“生意”可以赚钱,便也向苏州本地参保人借医保卡配药。一些老人因身体原因不方便去医院买药,就拿医保卡让蔡某去医院代配药,除了自己需要吃的药,多余的药就卖给蔡某。还有一些人把自己的医保卡长期租借给蔡某使用,收取一些“好处费”。

  据悉,蔡某除向患者借医保卡外,还会寻求一些熟人帮忙,并承诺给一定的回扣。41岁的无业妇女程某和63岁的退休工人郑某等人相继成为他的合作者。程某以前在药店上过班,她的婆婆是癌症病人。程某以“帮你赚钱”的名义,先后把包括婆婆在内的4张医保卡给了蔡某,蔡某找一个熟识的诊所医生开了处方,到医院和药店配了药,之后把药卖掉换成现金,把钱分给程某。郑某也是一名癌症病人,蔡某告诉他,政府对癌症病人看病有优惠政策,平时配药,病人只要支付现金20%左右,“大头”由政府专设的“门诊特定项目”支付。当郑某看到出借医保卡有利可图时,就为蔡某等人介绍了大量参保人。

  最高获刑10年

  庭审中,郑某说:“我去找了几个癌症朋友,承诺每用一次卡付200元。有些癌症患者虽然并不需要服用‘希罗达’,但还是愿意拿出卡来。”

  据查,蔡某等人不但四处借一些恶性肿瘤患者的医保卡,而且还用“好处费”买通了诊所医生和药房工作人员,拿到处方后到药房刷卡、付费、取药,整个骗购过程形成了一整套流程。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蔡某等人所实施的医保诈骗还是露出了马脚。2009年8月28日,警方在蔡某的租住处将其抓获,此后,程某、郑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也先后落网。

  据统计,短短18个月内,蔡某、程某等11人累计共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基金41万元。2011年3月18日,这起江苏省首例医保诈骗案在沧浪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郑某等9人也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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