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保监局加强中介监管 推动银保实现合作共赢

时间:2011/3/2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近几年,甘肃保监局不断加大银保业务监管力度,多措并举,推动银保市场主体实现合作互利共赢。截至2010年底,甘肃省共有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389家,占全省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总数的76.75%。保险公司通过银行实现代理保费收入37.86亿元,占甘肃全省保费收入的25.88%,占全省中介渠道保费收入的30.73%,同比增长17.11%。 

  夯实监管制度基础 

  首先,全面推行“一点一证”工作制度。监管机关要求银行网点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向银行发文安排阶段工作任务,召集保险机构和银行协商解决申报数据问题,集中时间和人力打印并发放许可证。几年来,累计向银行网点发放兼业许可证3817份。通过“一点一证”制度,强化行政许可配套措施,完善资格准入工作流程。 

  其次,建立省对省“五统一”管理制度。本着风险防范和成本管理的原则,推进并完善银保业务省级集中管理模式,即“统一申报资格、统一签订代理协议、统一手续费率、统一手续费结算、统一系统管理”。通过制度强化管控,从源头上筑牢风险防范的屏障。 

  第三,明确银保机构“持证代理、对外公示、联网出单、产品协议双备案”等规范化管理规定。甘肃保监局要求在银行网点从事保险销售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银行网点必须于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张贴有效兼业许可证;银行应与保险公司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保险公司必须将代理协议与代理网点清单报保监局备案。 

  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积极探索银保联合监管模式。甘肃保监局主动与甘肃银监局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在广泛协商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选取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银行下发监管函,限时整改。通过检查合作,提升了银监局对银保业务监管的重视程度,银行接受保险监管的意识也进一步提高,有效规范了银保市场秩序。 

  建立监管联系机制。甘肃保监局加强与甘肃银监局的沟通交流,共同加大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与银监局联合发文,从7个方面规范银行渠道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强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增设银保业务监管报表,与银监局实现信息共享。从多角度、多渠道、多方位,掌握银保合作真实情况,提高联合监管效能。 

  促进行业自律协作 

  甘肃保监局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开展银保业务自律检查。以银保业务违规支付手续费为突破口,由省行业协会牵头,市州协会配合,对全省各寿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银保业务开展自律检查。对发现违规支付手续费、账外暗中给予非法利益等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按照严控大账、治理小账、规范支付的要求,加强银保业务手续费管理。 

  发挥协会协调作用,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关注辖内银保业务发展动态,对可能造成银保业务手续费恶性竞争的市场行为,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及时协调解决。由市州协会组织召开辖内银保业务规范工作会议,加强自律宣导。利用市州协会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大对基层银保市场运行情况及苗头性问题的研究分析,为监管提供决策依据。 

  强化公司管控责任 

  加强银保业务管理。甘肃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从销售资格、内部管理、销售行为、代理费用支付、风险管控等方面,建立健全银保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委托合作协议,对合作协议的内容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内容明晰、逻辑严密、项目完整、要素齐全。通过协议,建立银保双方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加强银保专管员队伍管理,实行银保专管员备案制度,确保银保专管员必须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签订劳动合同后方可上岗。要求各省级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人员培训,规范销售行为,加大对基层机构银保业务的督导和管控。 

  明令禁止违规行为。严禁保险公司账外暗中直接或间接给予银行及其柜面人员合作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严禁公司省级以下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或补充协议;严禁省级以下机构支付手续费或佣金;严禁以现金形式向银行支付手续费。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尽职审查义务,加强对银保业务的管控。 

  增强银行合规意识 

  畅通信息沟通交流渠道。定期召开保险中介工作座谈会,邀请银行主管行长参加,探讨银保合作发展方向。与各银行主管行长进行“一对一”座谈,通报银保业务监管政策,引起银行机构高层重视。引导银行加大银保业务风险监控力度,调整产品结构,注重保险内涵价值,对保险公司和代理产品进行评估筛选,与保险行业共同应对和处置非正常退保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银行内部管控。按照“谁申报、谁管控”的原则,要求各银行省级分行加大对网点销售行为的管控力度,将防范销售误导的关口前移;加强代理业务管理,建立代理保险业务档案,逐笔记录要素和信息;加大信息技术建设力度,完善银保业务电子化操作系统和账务系统,减少手工操作;规范手续费管理,要求以转账形式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并进行单独核算。 

  经过连续整顿规范,甘肃银保市场呈现出高效健康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在业务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如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销售人员误导消费等。2011年,甘肃保监局进一步确立了银保市场监管的重点,着力解决银保市场“四大问题”。 

  一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着力解决账外支付问题。按照“省级集中,转账支付,统一管理”的要求,督促保险公司建立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管控约束力;完善业务、财务电子化信息系统,实现手续费支付与每张承保保单一一对应;落实转账支付要求,保险公司必须由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使用唯一支出账户、以转账方式直接向代理银行省级分行支付手续费。 

  二是以规范销售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局,制定出台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银保业务监管的各项规定。在银行内部推行专业化销售模式,建立健全银保销售人员考核奖惩机制,把业务管理与人员品质管理相挂钩。通过规范销售行为,一要解决销售话术误导的问题;二要解决投保程序不合理的问题;三要解决对客户风险评估不到位的问题;四要解决内部惩处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三是以强化人员培训为抓手,着力解决人员素质问题。要求代理银行建立起完善的培训体系,接受保险公司开展的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加大对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培训力度,严格落实《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注重对柜面人员的品质管理和警示教育,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倡导诚信经营理念,增强银行柜面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是以开展现场检查为手段,着力解决市场违规问题。2011年,甘肃保监局将以账外违规支付手续费为切入点,加大对保险公司的检查处理力度,重点检查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在账外暗中向代理银行及销售人员支付现金、各类有价证券,或者报销费用、提供旅游等行为。同时联合银监局,对银行代理基层网点开展暗访和现场检查,重点查处银行机构或工作人员暗中收取、索要高额手续费,以业务激励、培训等名义收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加大对银行代理业务领域涉嫌商业贿赂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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