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筹建图木舒克市前海镇营销服务部的通知

时间:2021/1/22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喀银保监复〔2021〕6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前海镇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太保产〔2020〕222号)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前海镇营销服务部。

  二、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喀什银保监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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