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简介(2009)

时间:2009/5/25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作者:佚名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是2008年3月21日得到保监会批复,同年5月22日得到民政部批准登记的分支机构。接受协会领导,接受保监会和民政部的指导。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是行业性自律组织,致力于发挥“维权、自律、交流、服务”职能,加强保险营销从业人员行业管理。

  保险营销从业人员是指:保险营销员,保险营销管理人员以及从事保险营销相关工作的其他人员。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的宗旨是规范中国保险市场秩序,维护保险营销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强化行为自律,提升专业素质,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推进保险营销文化宣传和品牌建设,促进保险营销制度研究与实践创新。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成员分为单位成员和个人成员:开展保险营销业务的协会会员单位,自动成为委员会成员;非协会会员但开展保险营销业务的单位,在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后,自动成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可以吸纳个人成员,个人成员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设主任委员两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协会相关部门负责。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超过两届(协会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不受此条款约束)。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领导下的专项工作组工作制度。委员会以专项工作组方式开展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专项工作组。目前设四个专项工作组:保险营销从业人员维权与自律工作组、保险营销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工作组、保险营销文化与品牌建设工作组、保险营销制度研究与创新工作组。专项工作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年度须向全体委员会议提交工作报告。专项工作组应与协会常设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告知工作计划和进度,由常设机构向委员会有关人员汇报。

  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全体委员会议决议,跟踪检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保障委员会正常运转,推动各专项工作日常工作的开展;与监管部门、单位及个人成员、委员会委员的日常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委员会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安排等。

  二零零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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