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市区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时间:2021/8/6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克银保监复〔2021〕1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市区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新人保财险发〔2021〕6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分公司市区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场所变更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丰源路35号百瑞广场A座第4层35-401至35-427号房屋、第1层35-1、35-2、35-25、35-26号房屋。
二、你分公司应自接到批件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