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保险业建立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黑灰名单”制度
时间:2021/8/27
来源:石河子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石河子保险行业协会
8月25日,石河子保险行业协会印发《石河子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黑灰名单”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并将在石河子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逐步得到完善。
《管理办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公约,在广泛征求会员公司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石河子保险行业协会牵头联合21家会员公司共同制定出台的。
制定《管理办法》的目的是推进石河子保险行业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理,降低行业用人风险,加强行业自律, 规范销售从业人员行为,切实保障保险机构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促进石河子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
为确保《管理办法》扎实有效落地并产生效力,《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各保险机构录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前应核查预录用人员是否在“黑灰名单”中,根据情况做出录用决定,不得恶意“挖角”影响行业秩序。石河子保险行业协会将纳入“黑灰名单”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情况在行业内通报,以备保险机构共享使用。同时规定,《管理办法》中所涉及数据仅限于行业内部使用,不得对外界公布。(撰稿人:黄亚楠 审核人: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