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巴音郭楞监管分局关于同意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中心支公司轮台支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1/12/14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巴银保监复〔2021〕5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中心支公司轮台支公司撤销的请示》(新阳光产险〔2021〕4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撤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巴州中心支公司轮台支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将该分支机构撤销后的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存续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做好对客户的解释说明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你分公司应当在本批复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注销的保险业务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巴音郭楞银保监分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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