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助推企业年金发展

时间:2011/5/30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杨平
  5月1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1号令)正式实施,这被看成是企业年金市场的重要利好。11号令的实施将推动企业年金加快发展,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放宽年金投资限制,如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最高可达基金财产净值的30%,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增至95%。

  目前年金投资机构中,保险机构以46%的份额排名第一,基金公司以45%的微弱差距紧随其后。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立即对此做出了不同的应对。基金公司在固定收益市场的投研能力稍弱,则加强了对固定收益投研力量的加强;保险机构的短板是股票投资,各家保险机构纷纷招募优秀投资经理,加强股票类投资力度。

  据悉,《企业年金试行管理办法》、《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办法》也正在积极的修订过程中,企业年金的管理已逐渐进入完善阶段。

  中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91年到2005年,为自由发展阶段。在这15年时间里,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为680亿元,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2.4万多家,参与的职工人数为900万人,资金的平均增速为每年45亿元左右。

  第二个阶段是2006年到2010年,为转型提速阶段。这5年里,中国企业年金市场通过市场化的运营高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为2910亿元,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为3.7万多家,参与的职工人数为1335万人。

  第三个阶段是2011年之后,进入完善加力阶段。预计“十二五”期间,企业年金将有一个新的发展,每年至少会有500亿元左右的资金规模增长。

  企业年金市场是跨越保险、银行、证券三大行业的竞争市场,共有38家金融机构参与角逐。截至2010年末,在投资和受托两大资格中,保险业具有明显优势;在账户管理和托管资格中,银行业具有明显优势;基金证券业因无全国性营业网点,固定成本少,以获取成本低为优势。

  在过去一年里,年金市场的竞争处于白热化态势,各养老公司的排名也是起落频繁。2010年,国寿养老以174亿元的企业年金缴费高居第一,平安养老和泰康养老分别为102亿元、10.6亿元。排名变动背后是各机构的激烈竞争。监管机构已经注意到了年金市场存在的价格恶性竞争、投资行为短期化、少数机构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监管机构希望能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对此加以管理。今年3月,多家相关机构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明确规定了四方管理人的基本服务内容,统一收费标准,特别是增加了“惩罚性措施”。其目的在于遏制行业内“零收费”现象,打击低价恶性竞争的行为。

  笔者认为,年金管理机构今后在开展企业年金业务时,需要进行多方面的考虑:

  第一,要坚持求稳、不能急于求成。自己要坚持审慎的投资原则,并尽最大努力争取较好的收益;也要对委托人进行宣传,养老金投资要有长期理念,不能追求一时得失。

  第二,各管理机构不但要有企业利益还要有社会责任。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既是市场行为,同时对管理机构来说,也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并且要看到它是一项中间业务的特点,通过管理企业年金,既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做贡献,也有利于吸引其他业务的开展。

  第三,树立市场信心。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刚刚起步,而且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虽然仍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但其方向是正确的,前景是美好的。参与这项工作的管理机构,通过管理运营企业年金,既可以积累业务多元化的经验,又有助于促进行业地位的提升,要进一步树立信心,推动企业年金更好更快地发展。

  第四,要充分利用不断推出的企业年金新政的利好,积极推动中小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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