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规定:骗保者将处二至五倍罚款

时间:2011/6/14     来源:重庆时报     作者:牟晓晖
  即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骗保者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经办机构在罚款之外,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还将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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