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电子化文档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3/31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新保监办〔2009〕7号

各保险公司:

  为加强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的管理,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采取电子化文档申报方式。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申报工作,保证新系统顺利启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09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

  二、工作要求

  (一)从2009年4月1日新系统启用开始,各公司在申报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类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时,应在报送原有纸质申请文档的同时报送电子化文档,原有纸质申请文档内容和格式不变。

  (二)高级管理人员同级调任、支公司和营业部负责人任职及变更等报告事项,要通过客户端程序填报电子文档,同纸质报告文件一并报送。

  (三)我局已对各公司负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报送的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各公司应按照我局培训要求,全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纸质文档和电子化申请文档内容一致。

  (四)各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行政许可事项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熟悉和了解行政许可事项报送要求。对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不一致或缺少电子文档的情况,我局将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填报说明

  电子化文档应使用“保险机构与高管人员数据填报客户端程序”(以下简称“客户端”)填报,生成数据文件后通过存储介质连同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至我局。客户端从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文件下载——其他下载”或新疆保监局网站(xinjiang.circ.gov.cn)“公告通知”栏目下载,客户端的使用方法参见其系统帮助。

  对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电子化文档申报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方静雯

  联系电话:(0991)3333905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