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和田分公司出台《健康险专项业务管理办法》

时间:2010/3/1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
  为加强健康保险(城乡低保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专项业务的专业化经营和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平稳较快发展,人保财险和田分公司近日出台《健康险专项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对城乡低保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做出了相关承保管理要求,对保险期限、被保人身份及人员增减、保费保额均作出相应的规定,对录单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理赔管理工作中要求严格执行医疗费用“三个目录”审核制,采用一人一事一案处理,对重大个案进行医疗跟踪,走访医院、社保局(医改办)、被保险人本人及亲属等进行调查核实,控制被保人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并对理赔时效做了明确规定;在售后服务工作中要加强与当地民政部门、被保险人的沟通,安排专人做好服务工作。该《办法》的出台,将对和田地区试点开办城乡低保人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规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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