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协发〔2011〕 94号
各常务理事:
为全面推进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简称“两会”)建设,促进两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章程》、《新疆保险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就召开协会四届四次、学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7月13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15楼室(光明路326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补选、递选副会长中华财险、常务理事、理事事宜;
2、研究全国保险业支援新疆建设少数民族保险培训就业中心和成立全国保险业支援新疆建设少数民族保险培训就业中心基金会事宜;
3、研究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合作开办在职研究生班事宜,讨论研究各保险公司新疆分公司将两会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合作开办的研究生结业证书按研究生学历同等对待的决议;
4、讨论研究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公司规范经营和诚信服务评价办法(方案);
5、研究2011年保险实务研究课题事宜;
6、研究加强两会组织建设及对口管理事宜;
7、讨论建立《新疆保险行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新闻发布会制度》。
四、参会人员
1、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部分已变更的常务理事(理事)候补成员;
3、两会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参会人员准时参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请书面告知两会秘书处综合部。
2、鉴于此次会议内容较多,两会秘书处需提前将审阅的会议内容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各会员公司办公室,请各公司接到文件后转给各常务理事提前审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丁 伟
联系电话:0991—2605176
传 真:0991—2671003
附件1、关于增补(递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报告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 倡议全国保险业支援新疆建设少数民族保险培训就业中心的报告
3、关于成立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少数民族保险培训就业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报告
4、关于举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的报告
5、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会员公司规范经营和诚信服务评价办法
6、关于开展2011年新疆保险业实务研讨活动的报告
7、关于加强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新疆保险学会组织建设及对口管理事宜的报告
8、关于建立新疆保险业社会责任报告新闻发布会制度的报告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新疆保险学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综合文秘 常务理事会 会议通知
抄送:秘书长,秘书处各部门。
编录:丁 伟 校对:周 凌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秘书处 2011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