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三届暨西部地区首届保险社团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1/7/1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两会秘书处

新保协发〔2011〕 127号

陕西、四川、云南、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吉林、河北、山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厦门、山东济南、山东聊城、陕西宝鸡保险行业协会,天津、山东保险学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广州信平,世纪保联、深圳永兴元有限公司:

  为加强各保险社团组织之间的沟通,了解少数民族地区及西部地区保险社团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与特色,学习借鉴各社团组织好的经验及做法,促进行业相互交流,推动行业共同发展,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决定于今年8月中旬召开“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第三届暨西部地区首届保险社团组织秘书长联席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搭建交流平台 共谋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大计

  二、 会议时间

  2011年8月16日—19日 (会期4天)

  三、 会议地点

  中国石油运输宾馆

  地址:新疆乌市西环北路2219号

  总机:0991—3722011

  四、 参会人员

  邀请各保险社团组织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特别邀请各保险社团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前来参会。参会人员数量自定。

  五、 会议内容

  交流、探讨保险社团组织在搭建行业内、外交流平台,发挥与政府部门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保险业发展,特别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西部地区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创新做法、成功经验。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安排统一住宿。(住宿费:200元/天,餐费:120元/天)。

  2、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电子版)发至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注明航班号、起飞时间和乘坐其它交通工具的信息。

  3、请结合会议主题和会议内容撰写交流材料,于2011年8月4日前将会议交流材料电子版发至以下指定邮箱。

  4、会议期间,我协会组织大家统一参观考察。如有其他需求,新疆协会、学会将积极配合。

  联 系 人:周凌 电话:0991—2603952、13999422296

  丁伟 电话:0991—2605176、13659929918

  周静 电话:0991—2603911、15199015576

  传 真:0991—2636025

  邮 箱:zjbright2010@163.com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少数民族 西部 联席会 通知

  编录:丁 伟                                         校 对:周凌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      2011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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