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平台月度版本升级功能调整上线切换的通知

时间:2011/11/15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新保协发〔2011〕 176号

各财险会员公司:

  根据车险信息集中平台项目部整体工作部署,定于2011年11月18日20:00到2011年11月19日6:00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湖北、青岛、福建、厦门、新疆、甘肃、青海等11省(自治区)的交强险、商业险核心子系统、数据维护子系统、统计查询子系统进行版本升级。届时集中平台将停止提供交强险、商业险核心子系统、数据维护子系统、统计查询子系统的服务(具体要求及详细调整情况请参阅附件),请各会员公司做好相关准备作。

  一、升级内容(共16项)

  1、交强险核心系统;

  2、增加理赔信息登记的校验;

  3、记录历史保单匹配规则;

  4、商业险核心系统;

  5、增加理赔信息登记的校验;

  6、记录历史保单匹配规则;

  7、挂车匹配历史保单规则;

  8、起保日期和签单日期控制;

  9、数据维护子系统;

  10、历史保单匹配规则的展示和维护;

  11、理赔信息增加查询条件;

  12、调整交强和商业批改部分页面的展示和对比;

  13、统计查询子系统;

  14、历史保单匹配规则的展示;

  15、内蒙古高风险客户统计;

  16、理赔指标统计。

  二、切换时间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20:00时。

  三、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预计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06:00-18:00时;

  2、测试险种:交强险、商业险;

  3、测试范围:从投保查询开始,到投保确认保单生成结束,有条件的情况下测试理赔交互是否正常;辅助系统功能正常使用。

  四、具体要求

  1、请各会员公司务必将停机时间和停止服务情况通知本公司各级分支机构;

  2、请各公司提前做好升级前准备工作,在既定的平台停止服务前做好本公司的相关业务处理工作,确保平台升级如期进行;在各营业网点留单、留人、留卡,确保升级验证工作顺利进行;

  3、各公司接到项目分部升级完毕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公司开展升级验证工作;

  4、验证结束后,各公司务必于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18:00前向项目分部指定邮箱反馈本公司“升级验证结果反馈表” (请参见附件2),并经项目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特此通知

  附件1、正式环境升级相关文档(调整说明、接口规范、业务规则)

  2、业务测试结果反馈表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集中平台项目分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车险信息平台 升级 通知

  内发:秘书长,车信部

  编录:丁伟                             校对:刘益民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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