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2010年保险中介业务监管工作重点

时间:2010/3/16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新疆保监局
  2009年,我区保险中介市场总体发展平稳,结构调整不断取得成效,中介渠道共实现保费131亿元,占全疆保费收入的83.6%。其中,营销员渠道代理保费收入88.39亿元,同比上升2.14%,占中介渠道保费67.47%;保险兼业渠道代理保费收入39.02亿元,占比中介渠道保费的30%;保险专业中介渠道代理保费3.6亿元,同比增长84.04%,占中介渠道保费的2.53%。截止2009年12月底,全疆保险营销员共计46966人,较去年同期增加9074人,同比增长23.95%;全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共978家;全疆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30家。

  2010年,保险中介业务监管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管,扎实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专项检查。一方面,全面落实《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规行为处罚办法》,把治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工作,严厉查处保险公司与中介机构之间虚开发票套取费用、暗中支付代理网点和个人手续费等违规问题。2010年,将选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下辖的各一家支公司开展检查;另一方面,要坚持对违规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同查同处,并加大对保险公司这一源头的处罚力度,对利用中介渠道和中介机构进行弄虚作假的保险机构和个人要坚持双向处罚,对涉及严重经济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稳定队伍,持续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规范营销员在展业、增员及从业过程中的典型不规范行为,打击和纠正公司利用强势地位侵害营销员正当权利的不规范做法,保障营销员在资格证件、风险抵押金及正常流动方面的正当利益,开展专项会议和专项检查,督促公司强化对营销人员的管控,规范营销员从业行为,促进营销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二是争取相关政策,推进少数民族营销团队建设。指导行业协会组织高校和业内专家成立少数民族语言保险语言编译专项课题组,开展规范少数民族保险术语和考试教材编译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协会自律。指导协会利用系统落实和推进《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公约》,持续推进营销员资格证、展业证、诚信记录、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着力治理营销员流动痼疾,并组织协会和会员单位对各公司营销人员“双证上岗”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保险中介监管规章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保监会三个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监管制度:一是调整行政审批规程中与新制度不适应的方面,将监管重心从资格监管向市场行为监管转移;二是组织业内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新的规章制度,并密切关注法规实施后对市场的影响;三是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完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程序中的任前考察制度;四是加强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分类监管政策,采取差异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切实发挥分类监管的扶优限劣作用,提高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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