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管理办法》及上报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人员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1/12/23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新保学发〔2011〕 11号

各会员单位:

  “十二五”期间,为发挥保险理论研究在保险业发展中的推动和指导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新疆保险理论研究机制,促进新疆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新疆保监局的指导下,新疆保险学会拟定了《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管理办法》,经向会员公司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各会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员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要鼓励广大员工,结合本人工作岗位、自身特长,通过个人自荐、公司推荐报名,经所在单位预审、汇总,由新疆保险学会、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理论实务研讨专业工作委员会考核确定。

  二、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把关并指派专人负责人才库信息审核、上报等工作,确保系统内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保险理论研究方面取得过优异成绩、有特殊表现的人员,能够进入到人才库,以确保全系统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人员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质量。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请于2012年1月12日前将负责人才库信息审核、上报等工作的专人信息(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通过电子邮件报学会秘书处,并于2012年2月8日18:00时前按照“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最低推荐人数表”(见附件2)将“新疆保险监管部门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由新疆保监局填写)、“新疆保险机构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由各会员公司和各保险中介机构填写)、“新疆院校、社团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由各高校和保险社团填写)、“新疆保险理论研究特殊人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6,由特殊人才填写),通过FTP和WORD两种版本报学会秘书处,纸质表随后到会送达。

  四、本通知及其附件可在新疆保险网(www.xjbxw.org.cn)“本站下载”栏目下载填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际钰、刘雨潼

  联系电话:0991—2672330、2603951

  传 真:0991—2671003

  邮 箱:xjbxxh2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管理办法》及上报新疆保险理论研究人才库人员情况的通知-附件.doc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保险理论研究 人才库管理办法 通知

  抄报:新疆保监局

  抄送:秘书长,学术信息服务部。

  编录:丁伟                                   校对:郝际钰

  新疆保险学会                         2011年1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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