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时间:2012/2/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高嵩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制定的《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转移,扶持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稳定就业,减少失业。

  《规划》指出,“十一五”时期,我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771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500万人。“十一五”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42亿人,全国城乡就业人员7.61亿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

  “十二五”时期,我国就业工作有六个发展目标:一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就业比重逐步提高,三次产业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二是有效控制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三是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四是就业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五是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形成。六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