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剑指车险乱象 “理赔难”顽症能否破解?

时间:2012/2/1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方华
  据新华社为解决国内保险业存在的理赔难、销售误导、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中国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车险理赔难成为整治重点。通知明确提出要简化车险理赔手续,修改完善车险条款,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

  随着中国汽车数量的逐渐增多,车险市场也随之发展。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汽车销量增速仅为2.45%,但车险市场增速超过16%,而2010年的车险市场增幅更是高达40%。车险已成为最重要的产险种类,占产险总量的七成左右,车险理赔难的现象也随之凸显。

  据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息,2011年上海消保委接到的汽车业务投诉中,有四分之一与车险理赔难有关。车险理赔难集中表现为“理赔手续多,理赔周期长,给投保人造成了极大不便”。

  定损是保险公司与车主较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车主郑先生说,一次他的车被追尾,经鉴定,肇事者负全责。后来保险公司定损为7500元,而4S店报价为12000元。中间差价主要是缘于部分零件保险公司认为维修即可,而4S店则认为这些零部件需要更换。“投保时候要足额保,旧车也要按新车价,但出险赔付却不足额赔,明显不公平。很多车主、4S店都有类似的经历。”郑先生说。

  业内人士透露,造成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是保险公司赔付主要是基于“恢复性原则”,即能恢复到保险事故前的状态即可,所以这与维修方的结论并不总是一致。究其根本,还是由于汽车配件更换没有明文规定,车险理赔标准的弹性比较大。

  针对此类问题,《通知》中指出:“要修改完善车险条款,定细定实权利义务,特别是在理赔实务中易引发争议的车辆维修厂商、零配件来源、部件修换等问题,在合同中要予以明确,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的产生。”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车险条款涉及面较广,所以从制定到成文出台还需要一定时间。

  保险公司销售人员莫先生说,消费者对于车险的了解非常不足,往往都交给了4S店或者随意选择一款车险,直到理赔时才发现很多条款与自己理解的不同,这也为理赔难埋下了种子。

  据网易2011年11月一份调查显示,有六成多车主在并不清楚车险条款情况下购买了车险。

  在保监会新的举措中,特别提出要加大信息披露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规定被披露的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经营信息与理赔服务水平、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信息以及保险公司的成员信息三个方面。

  目前,在购买车险、出险理赔等各个环节,消费者与保险公司明显不是处于同样的市场地位,加上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消费者在选购、理赔、维权各过程中其实都处于弱势地位,容易造成权益受损而无能为力,所以破解车险市场乱象,首先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公开透明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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