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销售误导需要“体系”

时间:2012/3/28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新华 姚慧

山东保险业优服务、促发展系列报道之二

  “销售误导成因复杂,治理误导也不能简单从事。”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总经理白彬说。为此,3年前该公司就着手整体设计、完善运行以治理销售误导为核心内容的服务质量监控惩防体系。

  制定营销员信用分级管理办法

  问题产生于一笔笔业务中,根子在价值理念。基于这一认识,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发现在某些寿险产品推广中,一旦偏离了以保障为核心的价值理念,单纯追求保费收入,势必容易导致销售人员行为不端。

  为规范销售人员的行为,该公司开发推广风险预警和信用评估系统,制定营销员信用品质分级管理办法,对退保、失效保单较多的营销员定期筛查和评选,建立可疑保单风险评估和回访排查制度,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信用级别低的人员,采取业务限制措施防范风险。

  建立全省统一的投诉体系

  对已生效的业务,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投诉体系。该公司客户服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林健吾说:“新单回访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要求对新单业务回访率达到100%外,回访时我们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确认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否亲笔签名;了解客户对投保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等是否清楚,对保单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是否明确等,这样可以强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纠正基层销售员某些误导的说辞。”

  目前,这套体系的触角已延伸到该公司全省各分支机构。各级公司均在柜面醒目位置公示95519投诉电话,也公示当地投诉电话;各级公司还通过柜面、投诉接待场所和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省级分公司的通信地址、电子邮箱、传真电话。

  与一般就事论事投诉处理不同的是,中国人寿山东省分公司建立了投诉处理流程及相关规则。“我们的投诉处理流程,包括投诉信息的记录与确认,投诉案件的跟进、处理、反馈和结案等,都有清楚、细致的规定。”林健吾说,“对受理的投诉,我们规定,一般性案件7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答复,需要书面反馈处理意见的,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意见书》,经当地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处理决定送达投诉人。投诉人不服而提起复查,也有规定的程序的时限要求。”

  客户投诉管理规范,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流转处理速度加快,投诉的解决效率就提高了。林健吾说:“在处理客户投诉的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合法合规处理,属地处理,快速处理,专人负责,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基本原则。2009年至2011年,受理的投诉数量连续减少,其中,涉及销售人员违规承诺收益、误导签单的投诉数量同比降低 39.2%。”

  重视诚信文化体系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分公司专设了销售督察岗,并在销售人员中开展“诚信我为先”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诚信进职场、进培训、进柜面、进社区”的宣传,将违规违纪人员在“诚信墙”上曝光;还通过组织诚信合规考试、评选诚信服务标兵和诚信团队等,加强销售人员的诚信、合规展业理念。据统计,仅2011年,就先后组织营业单位“一把手”和销售督察岗进职场宣传3024次,建立职场“诚信墙”1240个,进社区宣传507场(次),销售人员诚信、合规考试达标率达到99.53%。

  此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也是该公司治理销售误导的一项重要举措。每年“3·15”期间,该公司广泛开展以“诚信·沟通·维权”为主题的系列客户服务活动。该公司还主动参加山东省政府纠风办公室举办的《阳光政务热线》节目,总经理室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现场接听客户投诉电话,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当场逐一反馈给地市公司进行调查落实,百分之百反馈最终处理结果,得到了客户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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