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险市场规模全球第二 农业再保险及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时间:2010/4/2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4月19日,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和怡安奔福再保(中国)顾问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10年亚太区农业保险再保险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境内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6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共同探寻农业保险持续稳定发展的良策。

  中再集团总裁吴高连昨日指出,2007年中国政府助推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中国农业保险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2009年,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134亿元,提供风险保障3812亿元,参保农户超过1.33亿户。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农业保险市场。同时,中国农业再保险保费收入占农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近20%,农业再保险业务已成为再保险业务中第三大保费险种。

  风险分散机制成瓶颈

  虽然发展迅速,但缺少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已成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目前所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黄延信昨日在研讨会上指出,农业保险公司超赔严重,已经影响了农业保险的稳定发展。

  “目前中国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政府出钱给农民补贴保费,由多家保险公司经营,全国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单个保险公司难以在较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也难以在不同年份分散风险,因此,实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和稳步推进,迫切需要改变这种割据局面,通过制度安排和机制创新,实现资源整合,将财政补贴资金与再保险风险分散机制相结合,形成在全国范围、不同年份分散风险的机制。”黄延信说。

  中再集团副总裁余青也指出,经过近几年参与农业保险业务的探索,已深切体会到,没有一个强大的农业再保险市场和完善的巨灾风险分散制度安排,农业保险将难以持久健康运转。国际经验表明,无论是农业再保险还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都需要政府一定程度的参与和必要的政策支持。建立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确实需要以政策支持为先导、以商业保险再保险为主体、以业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为手段,需要政府、保险再保险公司、投保人(农户)三方的共同努力。

  组建农业再保险共同体

  对于今后农业保险发展中的探索,余青建议应组建农业再保险共同体,向市场提供更为充足的农险承保能力。

  “目前,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现状、困难与当年国内航天保险与核电站保险对外分保渠道有限、风险集中的情况类似。但在实践中,我们找到了一条联合体或共同体方式,有效地集合了保险再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共同分摊航天发射和核电站运营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因此,农业保险再保险同样可以借鉴航天联合体、核共体的有关做法,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通过引进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再保险共同体,来增强农业保险再保险的市场调节功能。”余青说。

  她认为,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这一平台,整合行业资源和技术力量,建立起农险信息和数据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强化农险承保理赔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农业风险管理模型的构建,从而促进我国农业巨灾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推动农业巨灾基金建立

  据了解,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是目前多数国家和地区在促进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上的通行做法。比如,法国就成立了农业巨灾保障基金,对旱灾、水灾等巨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专家指出,农业巨灾具有涉及范围广、灾害损失大、受灾群体承受能力弱,以及农业巨灾保险业务“高风险性、高赔付率、高亏损率”的特点,保险再保险公司仅靠自身的能力难以支撑应对农业巨灾风险的责任,只能根据自身实力提供有限风险范围内的承保。

  此前,中国财政部在《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中曾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补贴险种当年保险收入的25%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

  “在实际操作中,虽然部分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此方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巨灾风险准备金,但资金规模有限而且积累速度比较缓慢,这种分散的、规模有限的风险准备金远不能满足农业保险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余青指出,要应对农业巨灾风险,建立起有效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有必要建立政府资金支持、保险再保险公司自有储备、社会各界捐助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为农业保险再保险提供巨灾超赔保障,从而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再保险的承保能力,推进我国农险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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