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开展法规学习

时间:2010/4/20     来源: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     作者:白桦
  为响应保监会近期出台的《人身保险业务服务基本规定》、《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两个文件,更好的贯彻保监会的监管要求,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各机构、各部门成立“学习活动执行组”,组织、推动在系统内开展“4月法规学习成长月”,旨在通过两个文件的学习,增强公司各层级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推动公司健康发展。泰康人寿新疆分公司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特别委派资深法律顾问方雪芳院长担当培训的主讲老师,指导大家深入学习、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总经理王庆龙表示,通过本次学习,各部门、各机构要严格遵照保监会要求,贯彻落实合规经营,更好地配合公司战略,加强诚信教育、文化建设,站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认识业务高速发展和风险管控的关系,更好地维护客户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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