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相信高息“保险” 保险业非法集资主要有3种手段

时间:2017/5/16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贵州都市报

  近日,贵州保监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要注意防范保险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认清保险业非法集资的3种惯用犯罪手段,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不要相信高息“保险”

  据悉,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常常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假借销售保险名义吸收资金、利用高额利息诱导消费者、伪造保险单证、印鉴等特点,最终目的在于大量吸收资金。

  贵州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据新华保险(49.08 +0.12%,买入)贵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投资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且存在不确定性。非法金融产品宣传高收益,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天上不可能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侥幸。

  认清三种犯罪手段

  据介绍,目前保险业非法集资主要有3种犯罪手段。

  一是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出具假保单,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

  二是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以“保单升级”、“利息补偿”、“退保补差”为诱饵,或谎称保单“收益低”、“不划算”,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三是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或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

  买保险别忘核实真伪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根据法律规定,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新华保险贵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防范卷入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核实销售人员身份。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保险机构的合法性及销售人员资格信息的真实性。二是确保保费交给保险公司。尽量使用银行转账付款到保险公司的特定账户方式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场所缴纳保费,不要随意将现金交给公司人员或把保费汇款至某个人或非保险公司的账户。

  三是确认保单真实。可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人员对保单真伪进行核实。购买长期人身保险产品后,应认真配合公司回访,确保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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