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楼国栋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19/12/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新银保监复〔2019〕35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楼国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19〕176号)收悉。经审查,楼国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