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陈彦南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19/12/11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新银保监复〔2019〕735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陈彦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寿新〔2019〕205号)收悉。经审查,陈彦南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新疆银保监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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