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一批规章制度的公告
时间:2020/1/31
来源: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作者:佚名
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新疆银行保险社团组织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新银保监党办发〔2019〕25 号)的要求,为落实“制度建设和执行有待加强和改进”的要求,推动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秘书处于2019年7月启动了规章制度清理工作。
经对协会、学会2001年以来制发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新疆保险业关于保险公众宣传日及其他大型行业宣传活动经费筹集方案》等17件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或者适用期已过的规章制度予以废止。
现公布废止的规章制度目录。规章制度自废止之日起不再具有效力,在以往有效期内产生的效力不变。
序号 |
废止的制度名称 |
1 |
新疆保险业关于保险公众宣传日及其他大型行业宣传活动经费筹集方案 |
2 |
新疆保险业社团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
3 |
秘书处招聘与录用人员管理规定 |
4 |
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离职管理规定 |
5 |
秘书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019) |
6 |
秘书处开展创新工作奖励的规定 |
7 |
秘书处加班管理制度 |
8 |
秘书处学习制度 |
9 |
秘书处关于外出学习、培训的规定 |
10 |
秘书处办公用品需求计划申报制度 |
11 |
秘书处值班管理规定 |
12 |
秘书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
13 |
秘书处信息报送流程图 |
14 |
保险消费者投诉咨询流程 |
15 |
秘书处信访工作处理办法 |
16 |
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 |
17 |
秘书处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