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尽快实现农险差异化补贴

时间:2020/5/21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作者:朱艳霞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今年两会一份提案中表示,为了进一步实现《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所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增加保险的种类,应尽快实现差异化补贴,降低地方政府负担。
  
  在我国农险保费补贴政策中,一类为中央财政对地方提供配套补贴,一类为仅由地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由于各省农业实际发展情况不同,因此,由地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险标的范围与比例也是因地而异。
  
  同时,我国也在摸索通过奖补政策支持地方特色农险产品。2019年7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的通知》。
  
  周延礼认为,虽然在保费补贴和奖补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农业保险稳步发展,发挥了支农惠农的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政策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支持力度有待提升。农险保费补贴总量较少,且集中在主要的粮食作物上,部分地区的优势品种并未纳入到补贴范畴中,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二是政策支持差异化不明显。根据地区和保险品种的不同,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仅有细微差异。例如,我国中央财政将全国划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两大部分,范围划分较为粗犷,且在种植险领域,两大部分的保费补贴比例仅相差5个百分点,这与我国各省份的财政收入差异化程度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距离。
  
  三是部分地区财政补贴资金不到位。部分地区的农业大县也同样是财政穷县,经济水平不高,财政收入有限,但是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并没有根据经济水平对各个地区进行划分,由此造成财政收入与财政补贴支出的错配,导致保费补贴成为地方财政的重大负担,甚至某些地区的农险补贴难以及时到位,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
  
  对此,周延礼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继续提升政策支持力度。逐步调整现行的以直接补贴为主的支农政策,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作为WTO协定的“绿箱”政策范畴,加大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增加保险的种类,扩大保险责任,将部分地区的优势品种也纳入补贴范围,从而提高保障程度,支持农业生产。
  
  二是大力支持和推广以奖代补政策。为因地因时制宜,满足更多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奖补政策可在地方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将更多的农险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试点结束后应适时总结经验,推向全国,促进农业保险改革发展,助力农民增收。
  
  三是尽快实现差异化补贴,降低地方政府负担。根据历年农业保险理赔数据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完善保费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补贴可酌情向重要农产品、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度贫困地区、产粮大省以及规模化经营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倾斜,实现农业保险的应保尽保,促进农业保险进一步发挥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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