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银保监分局关于富晓颖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1/2/2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哈银保监复〔2021〕1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富晓颖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新保新发〔2020〕138号)收悉。经审查,富晓颖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哈密银保监分局
2021年1月13日